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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股东未缴注册资金,新股东需要认缴吗?!
发布于 2024-10-23 20:40 阅读()
是的,一定的。因为,是否承担缴纳出资责任,在于新股东是否向公司缴足出资,不在新股东是否在买股权时向上手付了多少钱。
您好!主要看股权转让双方协议如何约定,一般会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实缴义务。
这个要看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确定,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谁实缴都是可以的。如果没有约定,而受让方知情的,那么这个股权转让价格也就考虑进去这个没有实缴,受让方就需要承担实缴义务的。如果没有约定,而受让方也不知情,就应该转让方承担实缴义务的。
综上,依据法律规定,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,也会按照受让人是否知情分情况进行处理,如果受让人对原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是知道或者应道知道的,那么公司就可以要求受让人,也就是新股东对于缴纳出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,就是新股东也需要承担认缴出资的责任。
如果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到期前,原股东隐瞒了出资的情况,新股东购买后,依然需要承担出资的义务,但是可以要求原来的股东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但是在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之前,新股东也是没有缴纳出资义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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